怒火

怒火(anger)               馬太福音五章廿一至廿二節

      何理樂是居住在賓夕凡尼亞州的一個中年人,人人都稱他為好好先生。在公司裡他人緣甚佳,甚得同事愛戴。在家裡是個好丈夫好父親,在外並沒有拈花惹草。他是童軍領袖,又是義務救火員,每主日都到教堂參加主日崇拜。人人都覺得他是一個快樂無憂的模範市民。

      他在一間工廠當技工,每天都辛勤的工作。l990年10月的一個早上,他如常清早起床,吃過早餐,駕著他的車子回工廠,家人並沒有發覺他有任何異常行動。他回到工廠,泊好了車子,走進內廠,並和同事打招呼,隨即從口袋中拿出一枝.45口徑和另一枝.38口徑的自動手鎗,開了三十發子彈,把與他相處了十五年的同事一一殺掉。他差不多殺了十個人然後駕車回冢。

      當特警人員重重把他的房子圍困時,他站在門口,目露兇光,用極污穢的言語警告說:「有膽者來,我會把你們一一置於死地!,

      這事轟動了整個美國。認識他的人,無一相信造樣的一個好人,會突然兇性大發,大開殺戒。事後,據警方調查所得,發覺他的行動絕不是偶然的,而是早有計劃。而他的動機,也是非常明顯的。原來,他多年來,心裡一直藏著許多積怨和憤怒。他的同事嫌他駕車大意,拒絕和他坐同一輛車。他做工雖是稱職,但表現卻平平,一些比他年青和能幹的技工都先後升了職,而他十多年來,還是當同一的職位。他被鄰居欺負,不敢據理力爭,只是忍氣吞聲。

這一切他都一一記在心中,讓怒火不斷燃燒,終於他忍受不住,爆發出來,造成造大悲劇。

      其實,在今日的社會裡,像何理樂這樣的人比比皆是。不少人內心充滿了積怨和憤怒,難怪社會也充滿了暴力、爭吵、鬥爭。

經文釋義

        馬太福音五21-22:「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銳:『不可殺人』;又說:『凡殺人的難免受審判。』只是我告訴你們,凡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斷;凡罵弟兄是拉加的,難免公會的審斷;凡罵弟兄是摩利的,難免地獄的火。”

      首先我們看看怒氣的成因。著名的心理學家哥連士教授(Gary Collins)列出四個通常嵩致憤怒的成因:

l)遇到不公平的事—當我們遇到不平的事,心裡怒火頓起。比方來諛,同事懶洋洋卻獲升職,而你辛勤盡貴卻遭解僱,在此情形下,怒氣填胸是人之常情。耶穌看到那些人污穢了神的殿,他就大動肝火把那些人趕走。池為不平而動怒,這是義怒,是合理的。

2)遍挫敗—甚麼是挫敗?當你計劃好一切,但事情卻不如意, 你無法完成你的計劃,心裡便有挫敗感。比方來謊,當你計劃駕車到教堂崇拜,卻發現車子”爆吠」*阻延了你的計劃,這挫敗感便會導致憤怒。

3)遭恐嚇和傷害—當一個人遭拒絕,被恐嚇’被屏或是受到不平的待遇,令到自尊受損,就會撙致憤怒。

有樣學樣—憤怒具傳染性,如果我們活在一個憤怒的社會,自己也會不知不覺地受到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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