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0)啃老族

 

他已經過了立足之年,八年前失業之後,再沒有認真找工作,吃和住全由他年紀老邁父母包辦,父母忍無可忍,要他搬出去,但他賴皮不走,父母最後告上法庭,法官判決限定他時日搬出去,然而,他認為法庭判決不公,決定上訴最高法院。這個啃老一族的名字叫 Michael Rotondo。

 

據美國ABC 電視台2018年5月22日的新聞報道,30歲的 Michael Rotondo曾經經營過一個網站,但八年前失業之後,從此便回到父母家中「啃老」度日,他的雙親 Mark and Christina Rotondo 忍了很久,自今年(2018年)2月2日,連續寫了5封書面通知,勸告兒子早點自立門戶,但直到3月30日,兒子沒有任何動靜,兩老便到當地法院詢問能否驅逐兒子出門,他們得到的回復是,由於兒子是家人,因此需要找最高法院進行審理,於是,他們最終把兒子告上紐約州最高法院。

 

據稱,直到上庭,兒子Michael還是不以為然。在父母和記者眾目睽睽之下,他和法官 Donald Greenwood 當庭吵了30分鐘,最終法官裁定,Michael既沒有好好補貼家用,也沒有幫忙做過家務,勒令他在6個月之內搬出去。但兒子居然拒絕接受這結果,他稱法官的裁定「令人發指」(outrageous),他還說,也不準備離開家。Michael 要求法院駁回父母的控告,並堅稱過去8年內,父母只提供他房子住,雖然住在家中,但父母並沒有提供他食物,也沒有幫他洗衣服,吃用都是他自己負擔。但他也坦承,父母「從沒要求他負擔家計、幫忙家務或維修家具」。被問及在家中是如何與父母相處的,他的回答是,與父母相安無事但很少交談。

 

當Michael接受電視臺WSTM訪問時說道,「我只是想要一個合理的時間搬家,我收到通知時根本還沒做好心理準備。」他甚至認為,法官下驅逐令「很離譜」,並表示他會繼續上訴。

 

CBS報道最後稱,他們相信Michael Rotondo的情況絕非個案,無論出於什麽理由,美國的「啃老族」確實在日益增多。根據大型民調機構皮尤研究中心(Pew Research Center)早年數據,美國自上世紀60年代起,選擇在家與父母同住的18-34歲成年人就越來越多,到2014年,這一比例達到了32.1%。

 

從客觀角度來看,旁人很容易把矛頭指向兒子Michael,人過立足之年,仍然無法自立,枉說日後如何成家立室,但深入分析,這其實是他父母從兒子年幼時沒有把他訓練獨立所造成的後果。記得我女兒青少年時期,一天,她一個剛進大學的表姐從學校來電,她當時在學校的洗衣房,但她不知道怎樣使用洗衣機,所以打電話求救。一個大學生居然不知道怎樣使用使用一部簡單的機器,你能夠想象她日後如何照顧自己。一年後,這表姐最終退學,很不幸,十年後的今天,她也成為啃老一族。

 

因此在責怪這群啃老一族的時候,當父母的更應該思考,在教育兒女過程中是否有疏忽之處。對那些孩子尚且年幼的父母,看到這等事情的發生,這是暮鼓晨鐘,是一個很大的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