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判代價

  好幾年前,哈佛的校長對人的錯誤判斷,付了很大的代價。 一對老夫婦,女的穿著一套褪色的條紋棉布衣服,而她的丈夫則是穿著布製的便宜西裝,也沒有事先約好,就直接去拜訪哈佛的校長。校長的祕書在片刻間就斷定這兩個鄉下老土根本不可能與哈佛有業務來往。 先生輕聲的說:“我們要見校長。” 祕書很不禮貌的說:“他整天都很忙。” 女士回答說:“沒關係,我們可以等。” 過了幾個鐘頭,祕書一直不理他們,希望他們知難而退,自己走開。他們一直等在那裡。祕書終於決定通知校長“也許他們跟您講幾句話就會走開。” 校長不耐煩的同意了。校長很有尊嚴而且心不甘情不願的面對這對夫婦。 女士告訴他:“我們有一個兒子曾經在哈佛讀過一年,他很喜歡哈佛、他在哈佛的生活很快樂。但是去年,他出了意外而死亡。我丈夫和我想要在校園裡為他立一紀念物。 校長並沒有被感動,反而覺得很可笑,粗聲地說:“夫人我們不能為每一位曾讀過哈佛而死亡的人建立雕像的。如果我們這樣,我們的校園看起來會像墓園一樣。” 女士很快的說:“不是,我們不是要豎立一座雕像,我們想要捐一棟大樓給哈佛 。” 校長仔細的看了一下條紋的棉布衣服及粗布的便宜西裝,然後吐一口氣說:“你們知不知道建一棟大樓要花多少錢嗎?我們學校的建築物超過七百五十萬元。” 這時,這位女士沈默不講話了。校長很高興,總算可以把他們打發了。 只見這位女士轉向她丈夫說:“只要七百五十萬就可以建一座大樓?那我們為什麼不建一座大學來紀念我們的兒子?” 她的丈夫點頭同意。而哈佛的校長覺得很混淆和困惑。 就這樣,史丹佛先生夫人(Mr. and Mrs. LelandStanford)離開了哈佛,到了加州, 成立了史丹佛大學 (Stanford University) 來紀念他們的兒子。

白人和黑人偏見

  在從紐約到波士頓的火車上,我發現我隔壁座的老先生是位盲人。 我的博士論文指導教授是位盲人,因此我和盲人談起話來,一點困難也沒有, 我還弄了一杯熱騰騰的咖啡給他喝。當時正值洛杉磯種族暴動 的時期,我們的談話因此就談到了種族偏見的問題。 老先生告訴我,他是美國南方人,從小就認為黑人低人一等,他家的佣人是 黑人,他在南方時從未和黑人一起吃過飯,也從未和黑人上過學。 到了北方念書,他有次被同學指定辦一次野餐會,他居然在請帖上註明「我們保留絕任何人的權利」。 在南方,這句話就是「我們不歡迎黑人」的意思,當時舉班譁然,他還被系主任抓去罵了一頓。 他說有時碰到黑人店員,付錢的時候,總將錢放在櫃台上,讓黑人拿去,而不肯和他的手有任何接觸。 我笑著問他:「那你當然不會和黑人結婚了!」他大笑起來:「我不和他們來往,如何會和黑人結婚?說實話,我當時認為任何白人和黑人結婚都會使父母蒙辱。」 可是,他在波士頓唸研究所的時候,發生了車禍。雖然大難不死,可是眼睛完全失明,什麼也看不見了。他進入一家盲人重建院,在那裡學習如何用點字技巧,如何靠手杖走路等等。慢慢地也終於能夠獨立生活了。他說:「可是我最苦惱的是,我弄不清楚對方是不是黑人。」 我向我的心理輔導員談我的問題,他也儘量開導我,我非常信賴他,什麼都告訴他,將他看成自己的良師益友。 有一天,那位輔導員告訴我,他本人就是位黑人。從此以後,我的偏見就慢慢完全消失了,我看不出人是白人,還是黑人。對我來講,我只知道他是好人,還是壞人,至於膚色,對我已毫無意義了。 車子快到波士頓,老先生說:「我失去了視力,也失去了偏見,多麼幸福的事!」 在月台上,老先生的太太已在等他,兩人親切地擁抱。我赫然發現他太太是一位滿頭銀髮的黑人。

向清道夫道歉

   我一個年紀滿輕的朋友,他是國立大學研究所的碩士班的高材生,出身在一個家世平 凡的家庭。他爸爸是個大廈警衛,為了貼補家計,兼差幫大廈的住戶清理垃圾,數十 年如一日。 顧念爸爸賺錢的辛勞,他一有空,便到爸爸上班的大廈幫忙,上上下下每 一個樓層,挨家挨戶地收垃圾、倒垃圾。有一回,他穿著輕便的汗衫短褲,推著收集 垃圾袋的手推車,和一對母子共乘電梯上樓。 母親逮著機會,在電梯裡滔滔不絕地現 場教育她的小男孩:「你要用功念書,將來才不會像他一樣,長這麼大,除了幫人倒 垃圾之外,什 麼也不會,是個沒出息的人,注定要貧窮落魄一輩子。」 母親講話非常的尖刻大聲, 完全無視於他的存在!他忍著忍著,直到他要到達的樓層到了,才推著車子步出電梯。 臨走時,回過頭去,也「勉勵」小男孩一番:「小弟弟,你一定要用功念書,不要像我 一樣。我國小國中的時候,老是考第一名,高中不小心就考上建中,大學不小心就考 上政大,考研究所不小心又考了第一名!千萬不要像我這樣沒出息喲!」 那個母親後來得知他是警衛的兒子,利用課餘時間來幫忙爸爸忙的,特地來向他道歉。我朋友正色地告訴她:「清道夫不是沒有用、沒出息的人!他們或許在金錢物質方面貧窮,但 絕對不落魄。妳不是應該跟我道歉。妳應該跟所有的清道夫道歉!」。 職業不分貴賤,這句話,到底是生活與倫理、公民與道德課本上的教條,還是確實根植在每一個人的思考模式中呢? 再想想,如果每 個人都當教授、醫生、律師、經理、董事長等等高薪高社會地位的工作,那麼,誰來清運垃圾、修築馬路、種植蔬果? 顯然可見,是 社會中下階層的人口付出勞力血汗,才讓上階層的人過著養尊處優的生活 啊!上階層的人有什麼權利可以輕視中下階層的人呢?又有 什麼理由可以認定他們是 人生競技場上的「失敗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