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氣與發怒

「生氣」與「發怒」

●麥陳永萱

我是基督徒,一向認為「生氣」和「發怒」都是惡習,

應該戒掉。

最近,一幅掛曆上的聖經經文,叫我吃驚又慚愧。吃驚

是因為我誤解了聖經幾十年,慚愧是我走的標準比神定

的更高!經文取自聖經以弗所書四章廿六節:「生氣卻

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

遇事不愜意拿起手槍到街上亂掃一翻,濫殺無辜,那當

然是犯罪。被人陷害,買凶報復,也是罪。

下屬不小心,壞了大事,於是大發主子威,罵他個狗血

淋頭,叫他在同輩面前無地自容,難道不算犯罪嗎?

指出他的錯,嚴嚴告誡,甚至按章處分。你生氣了,卻

沒有犯罪。

太太姍姍來遲,讓你乾等了一小時,你鐵青著臉說:

「你總是遲到!毫無時間觀念,你知道嗎?我的時間十

分寶貴,不像你終日無所事事。」雖不算犯罪,卻是大

錯了。

第一,錯在「論斷」:什麼「總是」遲到?做過統計嗎?

有記錄在案嗎?

第二、錯在「輕視」:他是小人物,無時間觀念,你是

大人物,所以時間寶貴。

倒不如說:「噢!太太,已經等了一個小時了,辦公室

工作堆積如山,我生氣了,又擔心你被綁架,或是遭車

禍,再多等十分鐘,我就要離開或報警啦!」

你確是生氣了,卻沒有傷害對方。也許還生潤滑感情之

效哩!因為你關心她被綁架或遭車禍。

丈夫蠻橫固執,叫你大發雷霆,罵道:「你這一副牛脾

氣,十足你爸爸,真是虎父無犬子,一門三傑,怪不得

嫂子要鬧離婚了。」你看多厲害,三言兩語,父子三人

都給罵盡,還揚出別人的家醜。

其實,你可以是一個可愛的生氣人。

「嫁你十多年了,你的牛脾氣一點沒改,我要忍耐到何

時啊?」接著嗚嗚的哭起來,楚楚可憐,他能不好言相

慰?

又或:「你這氣死人的牛頭啊!我真要請教婆婆是如何

和你度過一生的!」雖然生氣了,卻叫婆婆光彩。

壓力需要用「生氣」來宣洩,卻可以不犯罪。

試想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的日子。

太陽下山了,趕著羊兒,荷著鋤兒,拖著一身疲累卻放

下一心的怒氣,還見小村燈火閃爍,炊煙裊裊,急步回

家享受可口的晚餐,溫馨的天倫之樂!

當你在辦公室收拾桌面凌亂的文件,關掉螢光流動的電

腦時,順便也能解開心結,放掉一心的怒氣,疲累卻輕

鬆地接孩子放學,回家按開電燈時,也請按熄心中的怒

火,然後弄晚餐,排餐桌,準備溫馨的家庭樂。

有人認為「恩怨分明,睚眥必報」是正義、正確的態度。

我看武俠電視片,長篇小說,有人一生為復仇而奔波勞

碌,甚覺無聊和不值!

「發怒」是刺激的自然反應,不容易壓制,但卻不能容

讓它長期在心中發酵,毒害心靈,蠶食人生!

因此神定了一個時限:「不可含怒到日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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