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1)外遇

 

雲兒因為家貧,高中念完就出來工作,經朋友介紹而認識憨直的先生,不到一年就結婚。婚後他們一起開了一家小小的音像店,白天先生上班,她看店;他下班就過來幫忙,生意慢慢上軌道,女兒也出生。雲兒心想,從此她跟丈夫和女兒可以過一個滿足快樂的日子,但沒想到偏偏一個不該出現的人某天出現,讓她不知不覺掉在不知足的陷阱裏。他是丈夫的好朋友,那天他又來挑了兩張碟,然後跟雲兒客氣說:『走,正好現在店裡也沒人,我總也不掏錢看碟,請你吃飯去。』對方半開玩笑的一句話,卻讓她鬼使神差產生了一種從來沒有過的衝動,她很快就答應了他。一起吃了午飯,才發現彼此竟然是那麼投機,兩個人對生活的理解出奇地一致,於是開始了頻繁的接觸,沒多久,他們牽起對方的手。好奇心和追求刺激與激情的快感讓她的膽子變得越來越大,她心想有一個「地下情人」也是幸福和快樂的事,何況對方為人又好,隨和幽默,恰好補充了她丈夫老實憨厚的性格,何樂而不為?在一次約會,她半推半就和對方倒在賓館房間的床上,他興奮的激情點燃了她冷卻已久的愛火。從此,雲兒的愛被分成了兩半,表面上她和丈夫像從前一樣生活,暗地裡則和情人偷偷地來往,「幸福」沖昏了她的頭腦,她常自問:結婚幹嘛?要孩子幹嘛?在這種扭曲心態下,她開始變得不滿足,總會莫名其妙沖著丈夫大發雷霆,稍有不滿就把怨言發洩在他身上。紙終究是包不住火,情人太太知道他們的事,搞出一哭二鬧三上吊鬧劇,但堅決不肯離婚。雲兒還沒來得及想到接下去怎樣做,她丈夫就把一紙離婚協議擺在了她的面前,他惟一的要求就是女兒。

 

這是來自網絡一篇外遇自白的文章,相信是事實多於扼造的小說。其實類似這個情節的事情在地球上任何一個角落每天都在發生,如果主角不是什麽電影明星大人物,也不是搞出兇殺案,連傳媒記者也不會花時間採訪追蹤,外遇事情普遍到已經不再是新聞了。

 

外遇上是指夫妻中任一方與第三者產生一份不應該出現的感情關係,有時候不見得出現性行為,但明顯已經超越普通朋友的界限。而對婚姻最大的衝擊莫過於外遇,尤其當其中一方深信他/她終於找到一個他們認為是心目中最理想的伴侶,認定當年跟他/她走上地毯那人是錯誤的選擇。外遇也可能是一時衝動,抱著逢場作戲,等激情冷淡就一走了之。當事人不管抱著如何心態,外遇的結果通常都是悲劇收場,最後受牽連的家庭支離破碎,家破人亡。

高偉雄每週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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