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氣與發怒
「生氣」與「發怒」
●麥陳永萱
我是基督徒,一向認為「生氣」和「發怒」都是惡習,
應該戒掉。
最近,一幅掛曆上的聖經經文,叫我吃驚又慚愧。吃驚
是因為我誤解了聖經幾十年,慚愧是我走的標準比神定
的更高!經文取自聖經以弗所書四章廿六節:「生氣卻
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
遇事不愜意拿起手槍到街上亂掃一翻,濫殺無辜,那當
然是犯罪。被人陷害,買凶報復,也是罪。
下屬不小心,壞了大事,於是大發主子威,罵他個狗血
淋頭,叫他在同輩面前無地自容,難道不算犯罪嗎?
指出他的錯,嚴嚴告誡,甚至按章處分。你生氣了,卻
沒有犯罪。
太太姍姍來遲,讓你乾等了一小時,你鐵青著臉說:
「你總是遲到!毫無時間觀念,你知道嗎?我的時間十
分寶貴,不像你終日無所事事。」雖不算犯罪,卻是大
錯了。
第一,錯在「論斷」:什麼「總是」遲到?做過統計嗎?
有記錄在案嗎?
第二、錯在「輕視」:他是小人物,無時間觀念,你是
大人物,所以時間寶貴。
倒不如說:「噢!太太,已經等了一個小時了,辦公室
工作堆積如山,我生氣了,又擔心你被綁架,或是遭車
禍,再多等十分鐘,我就要離開或報警啦!」
你確是生氣了,卻沒有傷害對方。也許還生潤滑感情之
效哩!因為你關心她被綁架或遭車禍。
丈夫蠻橫固執,叫你大發雷霆,罵道:「你這一副牛脾
氣,十足你爸爸,真是虎父無犬子,一門三傑,怪不得
嫂子要鬧離婚了。」你看多厲害,三言兩語,父子三人
都給罵盡,還揚出別人的家醜。
其實,你可以是一個可愛的生氣人。
「嫁你十多年了,你的牛脾氣一點沒改,我要忍耐到何
時啊?」接著嗚嗚的哭起來,楚楚可憐,他能不好言相
慰?
又或:「你這氣死人的牛頭啊!我真要請教婆婆是如何
和你度過一生的!」雖然生氣了,卻叫婆婆光彩。
壓力需要用「生氣」來宣洩,卻可以不犯罪。
試想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的日子。
太陽下山了,趕著羊兒,荷著鋤兒,拖著一身疲累卻放
下一心的怒氣,還見小村燈火閃爍,炊煙裊裊,急步回
家享受可口的晚餐,溫馨的天倫之樂!
當你在辦公室收拾桌面凌亂的文件,關掉螢光流動的電
腦時,順便也能解開心結,放掉一心的怒氣,疲累卻輕
鬆地接孩子放學,回家按開電燈時,也請按熄心中的怒
火,然後弄晚餐,排餐桌,準備溫馨的家庭樂。
有人認為「恩怨分明,睚眥必報」是正義、正確的態度。
我看武俠電視片,長篇小說,有人一生為復仇而奔波勞
碌,甚覺無聊和不值!
「發怒」是刺激的自然反應,不容易壓制,但卻不能容
讓它長期在心中發酵,毒害心靈,蠶食人生!
因此神定了一個時限:「不可含怒到日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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