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容易什麼事都從自己的角度出發,直到明白了真相. 在書上看到這麼一則故事:作者在紐約地鐵搭車的時候有一個小男孩在車廂裡又哭又鬧,而看起來像爸爸的男人,卻坐在原處聞風不動。大家對這個現象非常反感,但都敢怒不敢言。作者挺身而出質問那個男人:「你沒看到你的孩子這麼吵鬧嗎?你應該管管他啊!」男人這才回過神來:「對不起!我這孩子的媽媽兩個鐘頭前在醫院過世,我正在想以後要怎麼辦?所以...真的對不起!」作者突然間好後悔自己的殘忍。 似乎,我們總是很輕易地去責怪別人。也總是認為別人為什麼不明就裡,不能體諒我們呢?「設身處地」是很容易懂的道理,實踐起來卻不容易。但是,我們也不要因為這樣而沮喪,畢竟我們都是凡人,我們都有立即的情緒,只是當我們要採取行動前,是否可以再寬容地想一下,或許對方面臨人生的重大困境或抉擇。「初念淺,轉念深。」第一個念頭是對事件的情緒反應,通常較膚淺,也容易造成誤會;但一轉念,腦海裡會為對方找尋可能的理由。如此,心情一寬,憤怒也就消失無蹤了,很多不必要的紛爭就不會發生。
最佳律師故事 ~~ 走火入魔的美國社會 以下為本年度、甚至本世紀最佳律師故事: 有名北卡Charlotte的律師買了一盒極為稀有且昂貴的雪茄,還為雪茄投保了火險。結 果他在一個月內把這些頂級雪茄抽完了,保險費一毛也還沒繳,卻提出要保險公司賠償的要求。 在申訴中,律師說雪茄在「一連串的小火」中受損。保險公司當然不願意賠償,理由是:此人是以正常方式抽完雪茄。…… 結果律師告上法院還贏了這場官司。 法官在判決時表示,他同意保險公司的說法,認為此項申訴非常荒謬,但是該律師手上的確有保險公司同意承保的保單,證明保險公司保證賠償任何火險,且保單中沒有明確指出何類「火」不在保險範圍內。因此,保險公司必須賠償。 與其忍受漫長昂貴的上訴過程,保險公司決定接受這項判決,並且賠償美金一萬五千元的雪茄「火險」。 以下才是最精彩的地方: 律師將支票兌現之後,保險公司馬上報警將他逮捕,罪名是涉嫌24起「縱火案」!!! 由他自己先前的申訴和證詞,這名律師立即以「蓄意燒毀已投保之財產」的罪名被定罪,要入獄服刑二十四個月,並罰款美金二萬四千元。 以上為真實的故事,並且獲選為「近期犯罪律師競賽獎」的第一名~ 這種事,也只是有在美國才會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