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9)好撒瑪利亞人

  許多人對新約聖經「好撒瑪利亞人的故事」耳熟能詳,裡面講到一個以色列人,在旅途中遭遇搶劫,被強盜打過半死,受傷躺在路上,一個祭司和一個利未人經過,但視若無睹,最後一個路過的撒瑪利亞人停下來拔刀相助。很明顯,耶穌的比喻諷刺祭司和利未人未有履行他們信仰操守來幫助一個有難的同胞,反而向來被以色列人「藐視」的一個撒瑪利亞人卻願意為一個素未謀面的猶太人伸出同情之手。   因著「好撒瑪利亞人故事」的啟發,Princeton大學兩位心理學教授,John Darley和Dan Batson 在1970年曾經進行一個叫基督徒發人深省的實驗,他們的研究對象是該校的神學生。   學生按照教授的吩咐,向一群指導教授傳講信息,講道題目是「好一個撒瑪利亞人」。教授安排學生輪流從學校的一座建築物,經過校園,走到另外一個建築物,在指定的房間向教授們「演講」,「傳講信息」完畢之後,教授會對學生做個別評估。走過校園需要十多分鐘,出乎學生意料之外,途中出現一個極需要幫助的「傷者」,他當時心臟病突發,躺在地上發出呻吟聲音,這傷者看來可能隨時死去,極需要送院急救。學生不知情的是,這「傷者」是兩位教授故意安排,研究目的是要知道,神學生在這種情況之下,他們會如何反應?停下來幫助這個有需要的人,還是趕快傳講「好撒瑪利亞人」的信息?   值得一提的是,走過校園約需要十分鐘,但研究老師故意安排,其中三分之一學生有充裕時間到講道的建築物(約60分鐘),另外三分之一學生有30分鐘趕到會場,最後的三分之一學生只有20分鐘,這研究其中一個目的是,「匆忙」與「願意幫助人」是否有關聯。   研究指出,當學生極度匆忙的時候,只有10%神學生願意停下來幫助傷者,如果不是過於匆忙,約有45%學生願意停下來幫忙,在時間充裕的情況下,63%的學生願意拔刀相助。   研究的結論是,人在不匆忙的時候,他們比較願意停下來幫助有需要的人,一旦有要事或時間不允許,他們就不太會停下來給予幫助。諷刺的是,學生當時趕著去講一篇與「好撒瑪利亞人」有關的信息,很明顯的是,心中想到「好撒瑪利亞人」,卻沒有提升幫助人的心願,在忙碌的情況下就更甭提。   從另一個角度來看,神學生是蒙神呼召的一群,在神學院受過很好的訓練,為何對著一個極度有需要的人竟然視若無睹?學者認為這不是因為神學生冷漠無情、自私自利或對受害者帶有歧視,主要原因乃是過於匆忙。當時間充裕的時候,大部分學生都願意停下來提供幫助;倒過來,如果學生認為時間上來不及,他們大概不會停下來作出幫忙。換句話說,人安排過多活動,想要在有限時間做太多事,頂著「時間壓力」生活,人的信念與行為就很容易脫節,這群神學生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時間壓力導致失去幫助別人的心願。   Princeton神學院的實驗同時提供另一個讓人思考的問題,正如兩位實驗教授所解釋的,當人過於匆忙,心理上會出現「認知縮窄」現象,意思是說,我們會忽略周圍一些細微事物,一些關鍵重要事情容易走眼。很不幸,繁忙的生活不停在推著我們馬不停蹄往前奔跑,好像周圍每一個人都必須依賴著我們,好像忙才顯得我們有價值,忙才顯得我們重要。也許我們可以從耶穌身上學功課,祂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從沒有忙到要加班做醫病趕鬼的工作;耶穌不管有多本事,祂總會把各種工作分派給門徒;祂有時間親近神,也花時間了解和栽培門徒,在生活上與常與他們有各種互動(這如同今天父母花時間栽培下一代)。也許耶穌基督在地上生活的優先序很值得我們效法和借鏡。  

368)腦癱的孩子

  「這個孩子沒有搶救價值了,將來非傻即癱。我建議你們放棄。 」躺在產房的她聽到醫生如此對她說,她心裡感到很難過,最慘的是,連她的丈夫也這樣說,「別要這個孩子了,他將來會拖累我們一輩子。」這更讓她心如刀割。   這位待產的母親名字叫鄒翃燕,兒子叫丁丁。   鄒翃燕在她十月懷胎期間,數次暈倒在講台,被班中學生抬回家;為了胎教,她改變愛睡懶覺的習慣,天天早起讀詩;為了胎兒健康,她買最新鮮的食材,自己做自己吃,吃了吐吐了又吃。懷孕期間,她感到肚中的娃娃用腳踢她的肚皮,她覺得嬰孩的心臟其實與她的心臟一起在律動。正因為這樣,所以無論醫生說什麼,先生如何反對,她還是堅持把孩子生下來。也因為她的堅持,她也成了一個單親母親。   兒子生出來之後,小腦的神經果然受損,一歲手不能捏握,兩歲才能站立,三歲才可以走路,六歲才能跳,這都比正常孩子慢很多。   鄒翃燕當時在武漢幼兒師範學校任教,月工資不過百余元,而兒子的康復治療費用,光按摩一周3次,每次5元。為了養家糊口和給兒子治病,她跑遍全省做禮儀培訓,還兼職賣過五年保險。   為了給兒子一個盡可能安然的將來,她幾乎拼盡全力:白天上班,晚上帶兒子看病,風雨無阻;把自己訓練成按摩師,一有時間就給兒子按摩;午間休息也要跑回家陪兒子玩撕紙游戲,開發智力。   一次鄒翃燕要去為孩子按摩趕上下大雪,她騎自行車帶着孩子,陷進泥坑裏。才把孩子扶起來,自行車倒了;當把自行車扶起來,孩子就倒了。等到了醫院,母子都成了泥人,醫生看到后也大吃一驚,也感動得熱淚盈眶。   孩子第一次站立,第一次邁步,第一次叫「媽媽」,鄒翃燕都認定這是上蒼所賜的禮物,認為所有不幸都值得。   兒子運動不協調,用筷子這種小事對他來说難如登天,但因著母親的堅持,過了一年多,兒子終於學會了使筷子。鄒翃燕認定,他不想孩子因為身體疾病自慚形穢,正因為孩子在很多方面不如別人,所以她對他的要求更高,讓他更努力。   她想盡辦法幫助兒子克服身體缺陷給學習帶來的障礙。兒子握不穩筆,她就拿着他的小手,從粗的画筆開始,練習画一些形狀,再換細的筆。從一歲起每天堅持帶兒子讀書,不到兩歲,孩子就認識了100多個漢字。   不過,當兒子上學後,鄒翃燕卻不輔導孩子功課,也不逼孩子上培訓班。   在母親鄒翃燕的堅持下,兒子丁丁在2011年從北京大學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畢業,同年進入北京大學國際法學院就讀。2016年,這個 曾經被醫生診斷患了腦癱的丁丁被哈佛大學法學院錄取。

367)超級混蛋

  上個禮拜提到箴言書所講到三種人-愚蒙人、愚蒙人、和褻慢人,愚蒙人雖然天真、易受騙,但如果他們多觀察周圍所發生事故,或受到一位好導師的啟蒙,他們仍然有藥可救,並且從中懂得智慧;愚昧人個性固執,人很自大,心存驕傲,經常自以為是,他們藐視智慧,缺乏一個受教的心;褻慢人是箴言書認為最糟糕的一種人,他們講話很隨便,不慎重,喜歡輕蔑和嘲笑他人,這種人極端狂傲,他們目中無人,心中無神。   加州大學爾灣分校哲學系副教授Aaron James在2012年出版了《混蛋:一個理論》,他書裡面所提到的「混蛋」可以說是聖經箴言書所講的愚昧人和褻慢人的混合體。   混蛋不講道理,因為他們自以為有特權,如果遲到或錯過了班機,他們會指摘機師不等他們。他們誰也不放在眼內,所以他們傲慢,對別人無禮,不守規矩。如果插隊,他們並不認為插隊是對的,反而認為每個人都應該排隊,別人不可以插隊,但他就可以,因為他比別人更重要,不需要浪費時間排隊,別人應該遷就他。   所以在混蛋心目中,什麼守禮、秩序、或規矩只是為別人而設的,他屬於例外。這些人可能是因為他擁有特殊天賦、他當了官、有權勢、富甲一方,或官二代、富二代,總之,他們認為自己應份得到特殊待遇。   Aaron James認為混蛋須具備三種條件:第一,他擁有特權,可以佔盡別人便宜;第二,他深信自己可以漠視規矩,他的特權是應得的;第三,別人反對他、指摘他、痛罵他,他可以不當一回事。混蛋永不理會別人的感受。既然他沒有做錯,自然他們不會改變,所以混蛋只會變本加厲,久而久之,他們會成為「超級混蛋」。Aaron James特別提到兩個臭名遠播的「超級混蛋」,一個是已過世的蘋果教父Steve Jobs,一個是現任美國總統Donald Trump,Steve Jobs因著他的天賦被人捧上天而不可一世,認為自己有特權,不把任何人放在眼內;Donald Trump在競選總統時,已經目中無人,說話肆無忌憚,不幸當了總統,更是「混蛋」十足,口沒遮攔,凡事跟他唱反調的都被他口誅筆伐。   舊約也有一個超級混蛋,他的名字叫拿八,他混蛋到一個程度,連他的太太都說他的不是,「這壞人拿八、他的性情與他的名相稱.他名叫拿八、〔就是愚頑的意思〕他為人果然愚頑」。拿八在掃羅時代是一個財主,但他倚強凌弱,目空一切,大衛手下為他家賣力充作保鏢,想問他拿點生活津貼費,他卻出口不遜,極盡凌辱能事,這個超級混蛋目中無人,心中無神,最後連神都無法忍受而置他于死地。   Arron James認為混蛋令人氣憤的是,他們讓每個人覺得自己低他一等,無力制衡他。如果包容他,他會變本加厲。如果罵他,他不會認錯。想用武力制止他,這不見得有用。他會欺負其他不敢或不願意使用武力的人。而且一旦事件鬧大了,混蛋會變得更高興,他們就是惟恐天下不亂。   混蛋並非天生,通常是後天培養出來的,小時候父母被過分驕縱,一旦成了小霸王,日後隨時成為混蛋。另一方面,權力會讓人腐敗,擁有權力在手的人容易幻覺自己是天才,自然會變成混蛋,所以公司大老闆較多屬於「超級混蛋」;當然財富也可以讓人變成混蛋。   在我們日常生活中,總會碰到一些討厭的人,傲慢的人,自以為有特權的人,自我中心的人,沒禮貌的人,不守秩序的人,永不認錯的人,他們都屬於極之討厭的人。可是,討厭的人之最,莫過於集上述所有缺點於一身的人,這些人正是聖經所講的愚昧人和褻慢人的混合體,也就是Arron James所說的超級混蛋,很不幸,今天美國總統Donald  Trump正是這樣

366)愚蒙人、愚昧人、和褻慢人

  很多信徒都讀過舊約箴言書,它教導人有關處事哲學、道德規範和生活教訓,被認為是所羅門王所收集和所寫的智慧話。然而,是不是每個人都能夠從箴言書獲取智慧呢?不見得!因為有些人一點就馬上醒悟,但不少人卻是屢教都不會。講到追求智慧,箴言書就提到有三種人-愚蒙人、愚昧人、和褻慢人,讓我們一一細看。   「愚蒙人」在希伯來文是peti,英文翻譯是simple,原文的意思是「天真」,表示這人容易上當,別人說什麼都信,箴言書14:15這樣說,「愚蒙人是話都信.通達人步步謹慎,」很明顯,愚蒙人這種心態當然容易受人影響,易被人擺佈。當聖經講到「愚蒙人」時,往往常與年輕人連在一起,為何少年人是愚蒙人?因為他們人生經歷不足,缺乏智慧,不曉得世道險惡,龍潭虎穴照踩下去,箴言書22:3如此說,「通達人見禍藏躲.愚蒙人前往受害」。儘管如此,愚蒙人也有他們的優點,就是具受教心,有其塑造性,換句話說,愚蒙人雖然天真、易受騙,但如果他們多觀察周圍所發生事故,或受到一位好導師的啟蒙,他們仍然有藥可救,並且從中懂得智慧。箴言書19:25,「鞭打褻慢人、愚蒙人必長見識.責備明哲人、他就明白知識。」譬如說,一個年輕小夥子入世未深,為了好奇而參加黑社會幫派,遇到一位好老師,曉以大義,從此改過自新,在聖經中,他就是一個愚蒙人。平心而論,我們每個人在某一個程度也算是個「愚蒙人」,年輕時,入世未深,人生經歷淺薄,經常把自己撞到頭破血流,然而,經一事長一智,隨著年歲增長,人變得成熟。信主之後,蒙神光照,人變得有智慧,無論思想行為和待人接物,都出現跳躍式的進步,雖然偶然因著愚昧會碰釘子,但總括來說,人還是朝正路前進。   箴言書針對的第二種人,稱為愚昧人或愚妄人,希伯來文是kesil,英文翻譯是fool。愚昧人個性固執,人很自大,心存驕傲,經常自以為是或自以為義,箴言書12:15如此形容,「愚妄人所行的、在自己眼中看為正直.惟智慧人、肯聽人的勸教。」很明顯的,與愚蒙人(simple)相比,愚昧人(fool)最大問題是,他們藐視智慧,而且缺乏一個受教的心。最慘的是,儘管他們屢次遭受責打大,但始終死性不改,所以箴言書27:22這樣說,「你雖用杵將愚妄人與打碎的麥子一同搗在臼中、他的愚妄還是離不了他。」他們重複犯錯,功課永遠學不完。還有,愚昧人個性衝動,遇到不順他們心意的事情,怒氣馬上爆發,周圍的人立刻遭殃,箴言書29:11這樣說,「愚妄人怒氣全發.智慧人忍氣含怒,」,另外箴言書20:3也說 ,「遠離分爭是人的尊榮.愚妄人都愛爭鬧。」愚昧人火爆脾氣自然易與人起衝突。   值得一提的是,愚昧人看「對錯」有他自己一套看法,「愚妄人所行的、在自己眼中看為正直.惟智慧人、肯聽人的勸教。」(箴言書12:15),這裡提到的「正直」,在原文裡是「對的」意思,換句話說,擺在愚昧人面前明明是錯,但在他眼中總是「對」,因此對著愚昧人,外人根本無從幫起。從某一個角度來看,愚昧人不只是「笨」,而且很「驢」,「驢」是指這動物固執個性,一個人「笨」不要緊,若一個人笨而且「驢」,那實在無藥可醫了。   另一方面,愚昧人看犯罪如同兒戲,經常廢話連篇,謊言不絕,「隱藏怨恨的,有說謊的嘴,口出讒謗的,是愚妄的人」(箴言書10:18),因此,跟愚昧人在一起,常被他們耍弄,箴言書10:8也說「通達人的智慧,在乎明白己道,愚昧人的愚妄,乃是詭詐。」所以看到,愚昧人對罪基本上是麻木,作奸犯科如同玩遊戲,殺人越貨如同玩耍,箴言書14:9也說「愚妄人犯罪,以為戲耍;正直人互相喜悅」因此,與愚昧人為伍不但不智,而且非常危險。嚴格來說,愚昧人對追求智慧毫無興趣,他們一心追求物資享受,追求情慾滿足,他們隨時會作些出人意表和傷天害理的事情,他們對「神的訓誨」不但當作耳邊風,甚至嗤之以鼻,最終他們自食其果,把自己搞到偏體凌傷。   箴言書最後針對的一種人是褻慢人,希伯來文是lets,英文翻譯是mocker。褻慢人是聖經箴言書所指責中最糟糕的一種。「褻慢」這個詞語,我們不太常用,但聖經卻一再提及,「褻慢」這個詞語在中文詞典是輕慢、不莊重,英文mocker也帶有輕蔑和嘲笑的含義,表示一個人講話隨便,不慎重、甚至輕蔑和嘲笑他人。從屬靈角度來看,這種個性的人非常極端狂傲,他們目中無人,心中無神,箴言書21:24這樣說,「心驕氣傲的人、名叫褻慢.他行事狂妄、都出於驕傲。」   箴言書認為褻慢人是屬於無可救藥的狂傲人,與他們共事或生活是一件極痛苦的事,「趕出褻慢人、爭端就消除、分爭和羞辱、也必止息」(箴言書22:10),這句話的意思是,整天與嘲笑和輕蔑他人的人在一起會叫人生不如死,把這些人趕出去,那就天下太平。愚蒙人(simple)年輕少不更事,愚昧人(fool)不聽勸告,與前兩者相比,褻慢人(mockery)最大的問題是,他們對別人的勸告不但聽不入耳,甚至反唇相譏,箴言書9:7-8這樣形容,「指斥褻慢人的、必受辱罵.責備惡人的、必被玷污。不要責備褻慢人、恐怕他恨你.要責備智慧人、他必愛你。」,箴言書13:1也說,「智慧子聽父親的教訓.褻慢人不聽責備,」所以看到,褻慢人心驕氣傲,他們不但厭煩責備的話語,甚至輕看、輕蔑和嘲笑勸告他們的人。   愚蒙人缺乏智慧乃因缺乏人情世故,愚昧人沒有智慧乃是藐視智慧,而褻慢人不但輕看智慧,他們還嘲笑追求智慧的人。褻慢人自大狂傲,自以為聰明,他們想透過對人批評攻擊來挾制別人人和掌控一切,因此,與褻慢人建立友誼簡直是緣木求魚。

365)恐怖的愛

  Ellen Munger在美國Indiana 州的Evansville長大,是家裡三個孩子之中年紀最小,也是家中的「明星」,十七、八歲時,巳是個出色歌手,還會作曲,曾在鄉村音樂聖地「大奧普賴」歌劇場演出。一九七八年,她十八歲,到紐約追求表演事業,不久就獲得試鏡機會,為賣座的音樂劇《讓我的人到來》(Let My People Come)試鏡。   試鏡時,Ellen 發覺彈奏鋼琴的那個男人琴藝精湛。他叫Ken Ford,三十二歲,是這齣音樂劇的音樂導演,有一頭烏黑長髮和一雙銳利的碧綠眼睛,風度翩翩。Ellen馬上被對方緊緊吸引,當時覺得他不但長相俊美,而且才華超卓,很有神祕感,她見過的男人沒有一個比得上他。Ellen試鏡後,加入了那個费城劇團,不久就和Ken同居,她以為找到如意郎君,誓沒想到,她的噩夢才剛開始。   Ken Ford在费城長大,曾到越南服役,一九七〇年代初回到美國從事音樂劇創作,那時他尚未成名,後來獲聘為《讓我的人到來》一劇的音樂導演,才嶄露頭角,這齣音樂劇在紐約、費城演出,場場爆滿。   兩人同居一年之後,Ellen發覺Ken性情很古怪,他精神不能集中,喜怒無常,經常喃喃自語,而且次數越來越頻密。一個雨夜,兩人表演後回到寓所,Ford突然用力把Ellen推向牆壁,厲聲說不喜歡其他男演員看她的樣子,然後抓住她兩肩,連番把她的頭撞向牆壁。Ellen掙脫後,想令他冷靜下來,但卻被他逼到角落,她摔倒在地,Ken剝掉她的牛仔褲,並將她.粗暴地強姦。   事後,Ellen回到臥室裏,徹夜縮在一個角落,反覆思量剛才一切,不明所以。Ken則在客廳來回踱步。一夜終於過去了,Ken走到她面前,請求原諒,「我愛的只有你,也只有你才能夠幫助我。昨夜的事,以後不會再發生了。」Ellen那時年輕,而且沉醉在愛河裏,她相信他所講的。   兩人繼續隨着劇團巡迴演出,過了愉快的幾個星期,彼此輕憐蜜愛,一起創作。可是,有一天,Ken終於向Ellen承認,他經常聽到一些聲音悄悄述說她和別的男人有染,並陰謀陷害他。每次這些聲音出現,他就會毆打和性虐待Ellen。Ellen當時完全不知道精神病這回事,只知道應該照顧所愛的人,她帶他去散步,和他談話,希望能令他冷靜下來,但這種方法果效不大。   Ellen塗化妝品、穿長袖襯衫遮掩身上的瘀傷,並沒有把自己的苦況告訴任何人。一九八一年,Ken終於去看精神科醫生,醫生給他開了精神分裂症藥物,最初似乎有效,可是不久他就停止服藥,   一九八三年春天,Ellen和Ken離開劇團,搬到加州Oakland,而Ellen的姊姊和家人就住在這裏。Ken的妄想症變本加厲,有一天,Ellen準備上街買東西,Ken擋住大門,說他心中的禪宗眾神不肯放她離去。Ellen 知道,她的男友已經完全失去理性,活在幻覺之中了。其後五十四天,Ken 把她囚禁在寓所裏,切斷了電話線,只許她喝番茄湯,還把煙蒂在湯裏按熄。Ken一次又一次強姦她、毆打她,Ellen當時以為自己死定了。一九八四年春天的一個下午,Ellen的姊姊卡琳心血來潮,開車到Ellen家,登門按鈴。Ken把門打開一條縫,卡琳瞥見妹妹渾身是血,連忙跑到附近公用電話亭,打電話報警。警方到來,合五名警察之力,才把精神病患的約束衣套在Ken身上,把他拖走,Ellen搬到姊姊家裏休養。   但Ellen噩夢並未結束。兩個星期後的一天下午,卡琳接到Ken的電話。他說禪宗眾神要他回到Oakland,把Ellen殺掉肢解,再把她的內臟掛在樹上,然後自殺。Ellen通知警察,警方派人在卡琳屋外監視,兩個星期之後,Ken被拘捕,他被控危及自身和他人,被判有罪,須進州立醫院六個月,但根據律法,Ken一百八十天後就可以重獲自由,那時他可以再次追殺Ellen。Ellen徬徨之餘,跑去找Alameda County district attorney檢察官Leo Dorado,檢察官認為,為了Ellen本身安全,必須從此消失。於是透過各種合法途徑,Ellen Munger把姓名改為Kathryn Keats,從此,Ellen消失得無影無蹤。   除了家人和幾個兒時好友,Ellen和所有舊識斷絕了音訊,她找到一份電影融資的工作,慢慢交了些新朋友,但仍保持自己身世的祕密。一九八八年,她認識並愛上了Richard Conti。Richard是個印刷業行政人員,認為Kathryn Keats活力充沛且性情穏重,可是,她總是心事重重,時常半夜醒來,嚇得渾身頭抖。他們一九九三年結婚,生了兩個兒子;Andrew十一歲,Lorenzo九歲。   在外人眼中,Kathryn Keats積極參與社區活動,很是活躍,並能悉心照顧孩子,但心裡上,她我還未恢復自由。一天下午,她往窗外望,看到一輛汽車停在路旁,車窗鑲的是有顏色的玻璃,看不清楚車上坐了什麼人。幾小時過去了,那人還在車上,似乎在守候什麼。Kathryn Keats害怕得冷汗直冒,心想,怎麼會有人在我家外面坐這麼久?肯定是Ken 找到了自己。她連忙打電話報警,可是警察還未趕到,一個少女就打開車門走出來。原來她是鄰居請來看孩子的,工作前先在車上做一點功課。   但煎熬終告結束。二〇〇五年五月,Kathryn Keats心裏忽然興起一股衝動,想知道Ken的消息。第二天早上,她一個人在家,打電話給「讓我的人到來」戲劇監督,才知道Ken一年多前死於肺癌。   多年來,她第一次在鋼琴前坐下來,作了一首歌,獨自在客廳裏高聲歌唱,淚水簌簌而下,她知道自己可以自由自在生活了,不必再提心吊膽過日子,而Ellen Munger和Kathryn Keats也可以合而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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