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交通規則和中國大陸或台灣其中一個不同的地方,就是有stop sign,這跟紅燈類似,不管是否有行人或其他車輛,必須完全停車。 一個詭詐的律師被警察攔下來,警察對律師說: 「你看到stop sign沒有把車子停下來,麻煩把你的駕照拿出來。」 律師:「我有放慢速度,而且又沒人過馬路。」 警察:「可是你的車子沒有完全停下來。」 律師:「有差別嗎?」 警察:「交通規則是要完全停車,請把駕照拿出來。」 律師繼續狡辯:「除非你能告訴我,放慢速度跟完全停下的差別,否則,你要放我走。」 警察叫律師下車。 律師下車後,警察用警棍把對方打得半死,然後說:「你要我完全停下,還是放慢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