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1 – 完整人格

相信大家在生活中,不論是親友身邊所發生,還是新聞所報導,常聞有人因失戀而痛不欲生,甚至採取傷人傷己的極端行為。為何有些人在感情問題上會表現得如此激烈?深入探究,原因往往與人格發展中的某些缺失息息相關。健全人格的三大基石——安全感、歸屬感和價值感,正是解開這一現象的關鍵。

安全感是人格健全的起點,通常在孩子0至3歲的階段透過撫養人(一般指母親)的陪伴與安撫逐漸建立。母親扮演著孩子情感避風港的角色,當孩子感到恐懼或不安時,會本能地依附母親,從中尋求安慰與保護。如果在這一關鍵時期,孩子未能充分建立安全感,成年後往往會透過戀愛來填補這份缺失。

這些人在親密關係中通常表現出過度依賴、強烈的控制欲,甚至偏執。他們試圖通過緊抓不放來維繫關係。然而,當面臨失戀時,早年的「情感塌陷」再次被激活,分離帶來的創痛讓他們可能表現得歇斯底里,甚至以自殘方式排解情緒。這種極端的反應,源於幼年階段心理創傷的未解,比如母親情感缺席或冷漠的影響。

歸屬感超越安全感,多源於父母的互動模式,尤其是父親對母親的關愛。當父親能為母親提供情感安全時,母親便能將這種歸屬感傳遞給孩子。心理學家溫尼科特曾指出,父親愛母親、母親尊重父親的良性互動,是孩子心理健康發展的重要條件。

擁有歸屬感的孩子,即使在成年後遭遇情感挫折,也能保持內在穩定與獨立性。他們不會因感情破裂而迷失方向,因為內心儲備著豐富的「心理資本」——這如同一個情感銀行賬戶,為生活提供強大的支持力。相反,缺乏歸屬感的孩子內心常感到空虛,進入親密關係後容易高度依賴對方。他們往往以極端方式試圖挽留伴侶,但越是緊抓不放,越容易導致關係破裂。一旦關係終結,他們可能以傷人傷己方式來宣洩情緒。

價值感是健全人格的第三個關鍵要素,代表一個人對自身存在意義的認知,而安全感與歸屬感為其形成奠定了基礎。有價值感的人能夠欣然接納自己的獨特性,從容面對外界的評價,同時清楚自己是一個獨立個體。

擁有價值感的人,不需要過於介懷他人的眼光。他們懂得與人平等互動,並為自己的選擇和行為負責任。這種內在力量使他們在人際交往中感到自在,情緒也更為穩定。而缺乏價值感的人,則過度依賴外界的認可,對他人的評價異常敏感。旁人一句無心的評論,都可能成為他們情緒崩潰的導火索。他們傾向於透過外在事物(如名牌、外貌、社交媒體形象等)來填補內心的匱乏,渴望獲得他人的注意與肯定。

內在匱乏的人在感情中猶如一個「乞丐」,不斷向對方索取關愛與認可,試圖填補內心的空洞。然而,這種無休止的索取往往適得其反,不僅無法滿足內在需求,還可能讓對方感到壓力甚至厭煩,最終導致關係破裂。與之相對,內在充實的人更像一位「財主」,他們擁有豐盛的情感儲備,能夠主動付出愛與接納,促進關係的穩固與成長。

我們不得不承認,大多數人並非在完全健康的家庭環境中長大。父母的不成熟、情感冷漠、關係緊張,甚至家庭破裂,常常在孩子心中埋下安全感、歸屬感和價值感不足的種子。這些缺失不僅影響親密關係,還讓人在面對人生挑戰時變得更加脆弱,難以承受情感的挫折。

基督信仰為內在需求的缺失提供了一個重要的解決之道。當父母無法滿足我們對安全感、歸屬感與價值感的需求時,神的愛與接納可以彌補我們內心深處的不足。

    安全感:無條件的愛。聖經說:「我們原是被造奇妙可畏的。」(詩篇 139:14)神的愛是無條件的,不會因人的外貌美醜、得失成敗而改變。這種無條件的愛為我們提供了最佳的安全感。人無論經歷何種人生風暴,神的同在始終是我們的避風港。

    歸屬感:被完全接納。歸屬感來自被接納與肯定。耶穌說:「我不再稱你們為僕人,我乃稱你們為朋友。」(約翰福音 15:15)在基督裡,我們不僅被接納為朋友,更是神的兒女。這份歸屬感讓我們即便在人際關係中受挫,也能感到心靈的扎實和支撐。

    價值感:生命的獨特與使命。價值感來自對自身存在意義的認知。以弗所書說:「我們原是神的工作,在基督耶穌里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事。」(以弗所書 2:10)明白自己是神精心創造的獨特個體,並受託終生行善,使我們不再需要依賴外界的評價來證明自己。

健全人格的形成並非一蹴而就。對於許多人而言,成長過程中的安全感、歸屬感與價值感的缺失,確實對生活與關係造成不同程度的影響。然而,基督信仰為我們開出一條新的道路:不論過去如何,神的愛、接納都能彌補我們的內在匱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