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3. 先天因素
你可曾聽過基因遺傳這個名詞?一百多年前,一位奧地利科學家以花圃的豌豆作試驗,發現生物一些特徵和外形是由一種遺傳因子作決定,這個因子後來被定義為『基因』,後來經過深入的研究,科學家發現基因可以用來解釋許多的遺傳疾病。不但如此,科學家甚至發現基因對人的性格有決定性的影響。有人個性快,有個性慢,有溫和,有急躁,有樂觀,有悲觀,有外向,有內向等,這些個性多少與個人基因有關。科學家曾經作過一個很有趣味的研究,他們以一群只有三、四個月的嬰孩作實驗,在個別嬰孩背後故意把一個氣球弄破,實驗人員記錄嬰孩聽到氣球爆破聲音所作出的回應,有被嚇得要命而大哭,有些顯得若無其事,更有嬰孩大笑一場,希望再來一次。研究人員追蹤這些孩子一直到青少年,居然可以根據嬰孩聽到氣球爆破的反應而斷定他們的性格,原來文靜、好動、外向、內向的確與先天有關。
不過先天因素對人個性影響最有說服力應該首推心理學界最富盛名的明尼蘇達雙生子研究(Minnesota Twin Study),這是美國明尼蘇達大學多年前的一個研究計劃,他們曾經對50對同卵雙胞胎做過深入的研究,這些雙胞胎因著家庭因素,出生之後不久,就被不同家庭領養,從小就被隔離,而且都在不同的環境長大,相隔37年後,因著這大學研究才有機會碰面,出乎研究人員意料之外,這些從小被分開的雙胞胎,後來結婚生子,他們娶妻的太太名字居然是一樣,被配偶所吸引的原因也類似,所喝的啤酒牌子是一樣,生了孩子之後所取的名字也是一樣。他們個性非常相似,自然快樂程度也差不多。
講到雙胞胎,讓我們想到聖經舊約裏面所提到一對雙胞胎兄弟,哥哥是以掃,弟弟是雅各。根據聖經所描述的,以掃和雅各並非同卵雙胞胎,但從聖經的記載,我們知道一件事情,這對雙胞胎還沒出母胎以前,他們的個性就已經定型了。
以掃和雅各都是亞伯拉罕的後裔,父親是以撒,母親是利百加,兄弟兩人生長在同一個家庭,但他們個性在母胎就很不一樣,聖經說雅各是一個很會抓的人,在出生那一刻,他就抓住哥哥的腳,一方面這表示他不甘心落在哥哥後面,另一方面這也表示雅各天生是一個佔人便宜的人,那些不屬於他自己的東西就要占為己有。雅各這種『很會抓』的個性日後在成長過程中就更加明顯,他為求個人私欲可以不擇手段,所謂什麽都吃就是不吃虧,首先他用一碗紅豆湯買了哥哥以掃的長子名分,到了父親以撒晚年,他故意周身貼上有毛的皮,假扮哥哥以掃的模樣,好從父親身上騙取原來打算給哥哥以掃的祝福,怪不得他哥哥說,「他名雅各豈不是正對麼.因為他欺騙了我兩次、他從前奪了我長子的名分、你看、他現在又奪了我的福分。」創世紀27:35-36。雅各正如其名,是道道地地的大騙子,在出生那一刻就已經顯出他『會抓』的本性。
除了以掃和雅各這個例子,聖經還有其他地方讓我們看到基因遺傳的確是存在的,看看下列幾段經文:
「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羅馬書5:12
「我是在罪孽裡生的.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詩篇51:5.
「求你不要審問僕人.因為在你面前凡活著的人、沒有一個是義的。」詩篇143:2
「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 神的.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羅馬書3:10-12
聖經這裡所提到的,印證了一件事實,人犯罪、說謊、作惡這等事,可以說與生俱來,意思是說,犯罪行為是不用父母教導,也不用到課堂上課,乃是天生就會,每個人都一樣。人長大之後,這些犯罪技巧只會越來越熟練,說謊騙人技術越來越高明。
基因遺傳是無可爭辯的事實,而部份性格的確有先天因素,但不要把我們所有問題都歸罪於上天,人有犯罪的傾向,但不等於他一定會犯罪;另一方面,人也不可以把個人幸福快樂完全歸咎本性,先天只是影響我們個性一個因素,還有兩個因素決定人的心境。(下期繼續)
高偉雄(www.timothyk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