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九年九月二十九日香港日報報導,臺灣一名十七歲男生因為不滿父親有外遇,加上受到父親長期的嚴格管教,於是懷恨在心,在某一個凌晨夥同朋友斬殺正在熟睡的父親,將他左手掌和右手肘骨斬斷。案發後警方將兩人逮捕,疑犯坦稱殺父後內心得到解脫,毫無悔意。

  同一天香港也發生了一起親子糾紛案件,據香港明報報導,一名不滿八歲的男童,他母親認為兒子做功課態度欠認真,以打手心一下作為懲罰。不料男童竟報警舉報母親,警員聞訊恐有虐兒案件發生,立即趕往現場調查,由於無人受傷,調查後將全案列為「爭執」處理,沒有拘捕任何人。

  另外,也是發生在九月份的事件。遠隔著太平洋的美國新墨西哥州,一名十歲男童疑因不滿父親管教嚴格,以來福槍射擊父親頭部致死。警方考慮以「一級謀殺」的罪名,將這個未成年的孩童定罪。

  同一個月份內,三件父母與孩子之間的家庭糾紛事件,分別發生在三個不同地方,既有報警,有傷人,也有殺人的,而且兇手居然是父母親手養大的孩子,這等事情過去幾乎是聞所未聞。

  不能否認一件事實,現今時代父母所面臨的挑戰,遠比過去年代來得艱巨。想想看,過去四十、五十年前,學校的「問題學生」頂多只是孩子吃口香糖,上課講話、不專心聽課,學生在課堂上亂丟東西,男女同學鬥嘴,比較嚴重可能是男生扭打成一團。現在父母面對的孩子問題,包括青少年未婚懷孕,校園槍殺,孩子在外搞幫派,吸毒酗酒,沉迷網路。更沒有父母會想到自己居然被孩子狀告公堂,甚至發生弒親這類大逆不道的社會案件。比較起來,上一個年代的親子問題實在是非常「雞毛蒜皮」。

  為什麽這些事情連接不斷發生?社會學家一致認為父母對孩子的管教出現問題,要不是管得太嚴,不然就是疏忽管教;再加上傳媒網路各類大量資訊的流通,孩子有樣學樣,於是產生這種骨牌效應。

  聖經新約早已大開先河地講到父母和孩子之間的互動關係:「不要惹兒女的氣」(以弗所書六章4節),便是告誡父母在管教孩子時,要拿捏兩個地方最容易犯下的錯誤,也就是既不可對孩子管教太嚴,亦不能對放任不管。父母對孩子管教太嚴,無的放矢,把個人不合理期盼強加於孩子身上,自然觸動孩子怒氣;父母另一個極端是,對孩子放任放縱,明知道孩子做錯但卻不當一回事,孩子開始也許很嚮往這種自由,但等他們懂事之後,發現儘管自己有錯但父母卻不聞不問,他們反而會對父母心懷憎恨。

  根據心理學家分析,幼童的安全感主要基於兩個要素:第一,他們需要一個能夠提供他無條件的愛和接納的對象;第二,孩子需要一個比他有智慧和能力的對象,協助他作自我控制,並激勵他邁向一個更崇高的標準。意思是說,孩子一方面期盼一個完全接納和愛他們的父母,但另一方面,如果有犯錯,他們希望父母能夠指教。而很不幸的,管教孩子過與不及這兩種極端管教方式正是違反了這兩個重要原則,並且容易引發孩子日後很多心理上和行為上的偏差。

管教與門徒訓練

 

  這一章我們會深入探討父母應該怎樣以合宜方式管教他們的孩子,既不是放縱,也不是過於嚴厲。

  也許讓我們先了解什麽是管教,管教英文名稱「discipline」,很有意思的是,這個字和另外一個英文名詞「discipleship」,使是用相同的字根。所謂discipleship,從基督徒的角度來說,那就是門徒訓練。換句話說,對孩子的管教,如同對他們作門徒訓練。

  門徒訓練的觀念來自聖經新約,耶穌在世揀選十二個人成為祂的門徒,耶穌與他們的關係就是老師與學生。耶穌用了三年半的時間訓練這些門徒,之後祂回到天上,讓門徒完成地上的大使命。耶穌的門徒訓練包括了幾個重點:讓門徒認識神;在生命中結出聖靈的果子,以他們生命彰顯神的榮耀;在服事上,就是要完成神的大使命,讓未信的人們相信神國,對已信的人則訓練他們成為神國的工人。

  耶穌在地上以言教身教訓練門徒,祂自己以身作則,成為門徒的好榜樣,同時把握各種機會對門徒灌輸天國的人生觀和價值觀。之後,耶穌回到天國,就把大使命的責任交託給門徒繼續完成。套用耶穌教導門徒的衡量標準,我們大概可以把孩子的管教分成三個主要項目:培養孩子內在成熟(maturity),訓練他們學習對人事物要承擔責任(responsibility),並幫助他們學會自我約束(self-disciplined)。

  父母對孩子的管教方法和目的,與耶穌對門徒的所謂門徒訓練基本上是沒有什麽差別。因為父母管教孩子的過程,雖然是親子關係,但同時存在著老師與學生的關係。父母透過言教、身教讓孩子明白天國道理,灌輸他們天國人生觀和價值觀,在日常生活中訓練他們作世上的光與鹽,培育他們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賜、良善、信實、溫柔、節制等品格,訓練成為一個負責任、能夠自律的成熟人,幫助他們擬定正確人生目標,著眼於永恆,而非追求轉瞬即逝的地上生活。

  所以,如果深究孩子的管教和耶穌留下來的門徒訓練,我們會發現兩者的方法和目的都是一樣。那麼在養育孩子過程中,管教(Discipline)包括什麽?正如耶穌在世為門徒作訓練一樣,這些管教包括了訓練(Training),悟性的啟發(mind),品格的陶冶(character)。

一、訓練(Training)

  從耶穌對門徒的訓練過程中,我們體會到父母對孩子的訓練方法包含:父母對孩子的言教(Verbal Instruction);父母本身做好榜樣以身作則(Modeling);給予孩子生活和人生準則上的指引(Guidance);孩子年幼不懂事,父母需要循循善誘教導孩子(Teaching);在不同的領域中,父母提供孩子學習的機會增長見聞(Provide Learning);最後一點,也許門徒訓練並沒有包括這一點,就是對著屢教不改的叛逆孩子,父母可能需要考慮對他們施行適當的處罰(Punishment)。

二、悟性培育(mind nurturing)

  孩子的悟性培育,包括對周圍事物觀察能力的培養。在我們的生活周遭一些看似平凡的事物,但細心的觀察往往可以發現大有文章。例如,一顆蘋果砸到牛頓的頭上,牛頓因而領會到了地心引力;伽利略觀察教堂鐘擺,發明了鐘擺原理,這是透過細心觀察和邏輯思維所達成的結果。

  悟性培育也包含判斷能力的訓練,對事情的對錯,如何作一個合宜的抉擇。判斷對錯標準會因人而異,但有智慧的人應該按照神的標準來最聰明的判斷。所以父母從小讓孩子熟悉聖經的話語,是最明智的教育方法。

  邏輯思維訓練也是悟性培育的一種。一個年輕人常聽媽媽鼓勵他們要早起床的話:「早起的鳥兒有蟲吃。」有一天他突然反問母親說:「早起的蟲兒會被鳥吃。」母親啞口無言,但卻稱讚孩子的悟性了得。父母可以在孩子小的時候,花時間跟孩子玩耍,教他們顏色、形狀分類。孩子稍大一點時,父母可藉著堆積木、玩拼圖、棋類遊戲等,按部就班訓練孩子從觀察、邏輯思維分析、判斷、綜合分析,以及最終的獨立思考能力。孩子成長過程中,如果沒有父母提供這些訓練,花時間循循善誘,只靠著孩子自己摸索,他們不是那麼容易積累自己的悟性。

  保羅說,人雖然不能親眼看到神,但可以透過周圍的事物就知道神的存在,這正是邏輯思維的例子。孩子不是天生懂得這種思維方式,需要父母從日常生活中點點滴滴的啓發和訓練。綜合觀察和判斷,再運用邏輯思維,讓孩子能夠學習獨立思考,再加上熟讀神的話語,孩子便能成為聖經中所講的智慧的人。我們必須了解一點的是智商高的人不一定有智慧,有智慧不見得需要高智商,但是幫助孩子明白神的真理,加上悟性的培養,他們的悟性被培育,便會成為神所喜悅的明哲人。

三、品格陶冶character established

  管教還包括了品格的陶冶,諸如愛心、尊重、誠實、自律、勇氣、忠誠、貞潔、與人和好、自我接納等美德。相信每一個父母都希望在孩子身上看到這些美德,但是沒有一個孩子一出世便擁有這些特質,相反的,有些孩子生來就帶著人類始祖的罪性,如說謊、欺騙、自私等與生俱來的行為。唯有透過管教過程,不管是父母的言教身教,或者各種的訓練,在孩子進入社會以前,使他們能夠擁有良好品格進入社會,成為一個自律、人見人愛、肯負責任的成熟人,在社會中成為一個有貢獻的人,在神眼中成為神國的精兵。這些美德與聖經加拉太書五章22節講到的聖靈果子,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都是一致的。

  總而言之,父母對孩子的管教與聖經提到的門徒訓練沒有兩樣,方法就是父母透過日常生活的點點滴滴,以言教身教灌輸孩子神國的人生觀和價值觀,培育孩子的悟性,陶治品格情,把正確的人生方向指引他們。藉著培養內在的成熟,讓他們擁有良好美德,愛自己,愛人,尊重自己,尊重別人,守法,有公德心。同時訓練個人的責任感,以便對自己、國家、社會、工作負責任。更進而讓孩子學會自我約束,不會在娛樂上沉溺放縱自己,知道什麽該做,知道什麽不該做。

惹兒女生氣的兩種管教孩子方式

 

  一般來說,最常看到惹兒女生氣的父母管教方法,有直升機型和教官型,也是造成日後孩子問題多多的教育方法。

一、直升機型管教

  直升機的特點是常常在人的頭頂上盤旋,它是隨時隨地等待別人的差遣吩咐做事。直升機型的父母也是這樣,不停地在孩子的頭頂上飛來飛去,孩子書包忘記帶,沒關係,老爸趕快回家幫他拿;孩子午餐不會弄,沒關係,依然是老媽可以代勞;孩子學校功課做不出來,老爹可以幫忙解決。直升機的父母隨叫隨到,不斷做好保護救命的工作。這種類型的父母什麼都擔心,怕孩子受傷,怕孩子餓壞,怕孩子吃不好,怕這個、怕那個。尤其是當前少子化的社會,更讓一般的父母把孩子寵成天之嬌子,什麼都是以孩子放在第一位。孩子要這個,父母馬上雙手奉上;孩子要吃什麼,就煮給他吃;孩子不要什麼,就順著他;起床時間遷就孩子,睡覺時間也遷就孩子,上教會的時間要遷就孩子,聚會結束也要遷就孩子。孩子成為了溫室花朵,經不起外在世界的風吹雨打,所以有人稱這一代的孩子叫「草莓一族」,因為他們實在是經不起風浪的一代。

  記得念神學院的時候,聽過一位來自紐約的學生,開學才一個月,就得了思鄉病,因為過於思家,他每星期五中午下課之後,一定趕到飛機場坐飛機回紐約看家人,三天後的週一早上,他又飛回學校上課,每個禮拜都是如此。雖然他學業成績尚可,但學校教授和同學還是擔心他是否能夠完成兩年的學業,果然才過了一個學期他就退學。後來才發現,到達拉斯神學院進修是他第一次離開父母到外生活,他是家裡的老么,長年都受到父母和哥姊的蔭蔽,是屬於溫室中的花朵。如果連到外求學都有困難,他日後如何獨立生活?枉說要吃苦服事神。不過這也是拜父母教育失敗所賜。

二、教官型管教

  另一種是教官型的教養方式。有當兵經驗的人都領教過教官的命令,教官說一就是一,一個命令一個動作,不能回嘴,更不可討價還價。教官式的父母也是一樣,父母說什麼孩子就做什麼,父母叫他們跳他們就跳,不能回嘴,只能問:「爸爸,我要跳多高?」孩子要進什麽學校,將來念什麽系,甚至交朋友,結婚對象,都需要父母同意。更嚴格一點的,孩子稍有不從,父母就是吼叫、打罵、體罰。這種教育的方式,孩子年幼的時候,這也許有點效果,一旦孩子在能力和體力上不在父母掌控範圍內,尤其進入青少年,這成為隨時會爆發的炸彈。這章開端提到孩子弒親的案件,就是活生生的例子。儘管有些家庭不會造成那麼極端的情況,但父母使用教官式的教育方式,肯定嚴重破壞兩代之間的關係。

  而且,教官式的教育方法往往有兩種極端的反應,一種是孩子產生自卑感,沒有信心,很怕事,總覺得自己做得不夠好,這是心理輔導者最常看到的現象;另外一種情況是孩子極端的反叛,當他們沒有力氣跟你對抗的時候,就用不合作的態度跟你鬥。小孩子最常用的方法就是唱反調,例如吃飯時,你叫他吃,他偏不吃,你就算又打又罵,他把飯含在嘴裡不吞下去,你能奈他如何?你叫他講話,他就偏偏不講。你越要他做這個事情,他就偏偏不做,你叫他不要做,他就偏偏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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