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9-宗教与信仰(下)
上一期我們討論了兩位社會學家John Darley和Daniel Batson如何透過實驗揭露了一個深
刻現實:即使是那些在道德和宗教教育方面受過培養的人,在現實生活壓力面前,也未必
能夠實踐信仰上的要求。有意思的是,宗教心理學家James A. Fowler和其他學者,根據
這個實驗作出更深入的探討,他們把宗教劃分為三種:宗教作為手段(Religion as a
means)、宗教作為目的(Religion as an end)、宗教作為探索(Religion as a
quest)。
下面我們深入討論這個話題。
先討論宗教被當作手段這個情況。
當提到宗教這個名詞時,這難免給人一種負面的感覺,聯想到宗教上的教條或儀式,好像
帶有律法主義的味道。表面是談信仰宗教,但實際上可能討論的個人利益,讲的白一點,
掛羊頭賣狗肉,
大家都聽過齊宣王與孟子的對話:“寡人有疾,寡人好勇;寡人有疾,寡人好貨;寡人有
疾,寡人好色。”這是什麽意思?好勇是指爭權奪利,好貨是指追逐金錢利益,好色是指
情欲的滿足。回顧歴史上的皇帝,哪一個不是這樣?其實古今中外都是如此。不僅皇帝這
樣,普通老百姓也是如此。遺憾的是,教會很多時候也不例外。
在新約時代,耶穌經常責備那些法利賽人,指責他們欺騙孤兒寡婦的錢財,爭權奪利,假
冒為善。他們喜歡搞表面功夫,在十字路口禱告好讓人看到;他們嘴的是一套但做的卻是
另一套。難怪耶穌斥責他們是“粉飾的墳墓”,外表好看,裏面是臭爛的死人骨頭。
舊約中有一祭司叫以利,他有兩個兒子,百姓送來的祭物本應先獻給神,但他們卻中飽私
囊,而且經常在會幕裏與女人鬼混。
民數記中提到一個先知叫巴蘭,本是神的發言人。當摩押王請他建祭壇咒詛以色列人時,
他起初拒絕,後來摩押王不斷出高價,他忍不住金錢誘惑,跑到祭壇上向以色列人發咒詛
,沒想到嘴巴出來卻是祝福的話。最後,他想出毒招,叫摩押王找妖女引誘以色列男人,
把以色列人陷入罪中。不過巴蘭下場也是很慘。
2023年,美南浸信會將Rick Warren創辦的馬鞍山教會開除出浸信會,主要原因居然是因
為馬鞍山教會按立了三位女牧師,而這個違反了浸信會的規定。Rick Warren對此感到痛
心和難過。一個如此有規模的宗教團體竟然落入了類似法利賽人的思維,實在讓人感到失
望。
宗教本應是靈性的指引和道德的楷模,但經常被人用作獲取個人利益的工具,這就失去其
真正意義。
第二點是Religion as an end,也許應該把這個稱為(信仰作指南)。
信仰作為指南應包含兩部分:人生目標和方向以及核心價值。
首先談談人生目標和方向。信徒並非和尚敲鐘,漫無目的地過活,他們清楚知道自己的使
命。聖經中可以看到許多例子。諾亞花了100年建造方舟,在諾亞的時代沒有下雨,他無
法理解建造方舟的目的,但神告訴他,這就是他的人生使命。
但以理是一個被擄到巴比倫的猶太人,神給他的使命就是幫助巴比倫王,所以他從沒想到
搞什麼反清復明這些運動。他一生中,在異鄉國家先後服事四個外邦皇帝,這就是他的人
生目標和方向。另一個我們熟悉的人物是約瑟,他被哥哥們賣到埃及,起初不明白為何自
己會在一個異邦國家,後來明白這是神給他的使命,目的留在埃及服侍法老,為未來全家
搬到埃及做准備。
信仰除了指引人生方向以外,它也應該是生活的核心價值,意思是說,信仰與生活是息息
相關,正所謂“信仰生活化,生活信仰化”。但以理的三個朋友拒絕吃巴比倫的食物,不
跪拜巴比倫王像,即使面臨生命威脅也不妥協。約瑟寧願坐牢也不違背神的律法。
把信仰作為生活的核心價值併不容易,尤其在一些極權國家或宗教不自由的社會中更具挑
戰。美國雖然是一個自由社會,但道德淪亡,政治凌駕一切,信徒在日常生活中也面臨著
許多壓力,教會和信徒缺乏自由不能隨便發表政治不正確的言論。2024年五月,Kansas
City Chief 的NFL球隊,其中一個球員,他在一所天主教學校發表與LGBT觀點抵觸言論,
結果遭到無情的攻擊和恐嚇。遺憾的是,攻擊他的人比支持他的人多得多,這讓他感到孤
單和無奈。很不幸的是,這種情況也越來越普遍。
最後是第三方面Religion as a quest,以信仰作為探索。
信仰不是搞宗教儀式或手段,也不是為了個人利益,而是具有明確的方向和核心價值。然
而,信仰并非靜態,乃是動態,意思是说,信徒一生需要不斷追求成長。所謂“往下紮根
,往上結果”。然而,探索是需要花時間,期盼與神的關係變得更親密,對真理有更深的
了解。
追求成長不是一件容易的情,信徒在過程中必須有心理准備,因為他們可能會遇到各種攻
擊、試探、試煉、失敗、挫折和困惑。舊約的約伯就是一個典型例子。神稱約伯是義人,
要知道被神稱為義人非常少,約伯是其中一個。約伯非常富有,神祝福他,他用財富幫助
有需要的人,他敬畏神,遠離惡事,常常為自己和家人向神獻祭和代禱。
然而,一天,他失去所有的財產,孩子們全部死去,他自己也得了重病。盡管失去一切,
在患難中卻這樣說:“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有多少人在這樣的情況下
還能說出這種驚人的話?儘管這樣,約伯心中不禁會問:我為什麽會落到這個光景?三位
朋友起初也來安慰他,但他們很快就開始質問:約伯,你到底做了什麽傷天害理的事把自
己搞成這個樣子?約伯實在百辭莫辯,他自己也搞不清楚為什麽會這樣,但他堅信自己沒
有違背神的律法,他也渴望知道究竟發生何事。
經過多輪辯論,約伯最終放棄與朋友辯論,轉而要求神親自對他說話。神最終出現,但神
沒有解釋為何這些事會發生,神一連串問了約伯三十多個問題:海為何不會溢出?冬天的
冰塊在夏天去哪裏?閃電從哪裏開始和結束等?約伯無法回答,最後他說:“以前我風聞
有妳,現在親眼看見妳。”這就是探索的意義所在。
信仰的探索意味著信徒對神和自己的信仰不是停留在一成不變的狀態,而是動態的,不斷
地思索、探求、詢問,務求對神有更深的認識,對真理有更多的了解。
總結前面提到的三點,首先,宗教作為手段時,容易被人用來追求個人利益,搞表面功夫
,有意無意陷入律法主義思維。其次,信仰作為指南時,提供信徒明確人生目標和核心價
值觀,幫助信徒在生活中找到方向、目標和意義。最後,信仰作為探索,是一種動態的過
程,信徒通過不斷尋求和思考,與神建立更親密關係,提升對真理的理解。信仰不僅引導
我們的行為,更需要我們不斷地追求進步,保持靈性的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