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 個人選擇

  先天會影響我們性格和習慣,後天也會影響我們的行為和想法,那我們應該怎樣辦?沒錯,先天是一個因素,後天家庭和環境也是一個很重要的因素,但還有一個更重要的因素,那就是每個人要作的決定,那就是人的責任。 上帝造人,祂給人最大的禮物就是自由意志。神沒有把人造成一個機械人,完全受到別人或神所操縱,每個人都有個人選擇的自由。不管你的出生情況如何,個性怎樣,也不管你是生長在那一個家庭,父親如何教育你,最終你自己要作個人的決定,每個人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任。人不能推搪說,先天造成今天的我,人也不能責怪父母、國家、鄰居、老師、朋友,硬說別人把他弄成這個樣子,社會要求人要為自己行為負責任,創造人類的萬物主宰也這樣要求人對自己行為負責任。 講到行為責任,相信舊約聖經以西結書18章講得最清楚, 人若是公義、且行正直與合理的事.未曾在山上喫過祭偶像之物、未曾仰望以色列家的偶像、未曾玷污鄰舍的妻、未曾在婦人的經期內親近他、未曾虧負人、乃將欠債之人的當頭還給他、未曾搶奪人的物件、卻將食物給飢餓的人喫、將衣服給赤身的人穿、未曾向借錢的弟兄取利、也未曾向借糧的弟兄多要、縮手不作罪孽、在兩人之間、按至理判斷、遵行我的律例、謹守我的典章、按誠實行事、這人是公義的、必定存活.這是主耶和華說的。以西結書18:5-9 他若生一個兒子作強盜、是流人血的、不行以上所說之善、反行其中之惡、乃在山上喫過祭偶像之物、並玷污鄰舍的妻、虧負困苦和窮乏的人、搶奪人的物、未曾將當頭還給人、仰望偶像、並行可憎的事、向借錢的弟兄取利、向借糧的弟兄多要.這人豈能存活呢、他必不能存活、他行這一切可憎的事、必要死亡、他的罪必歸到他身上。以西結書18:10-13 他若生一個兒子、見父親所犯的一切罪、便懼怕、不照樣去作.未曾在山上喫過祭偶像之物、未曾仰望以色列家的偶像、未曾玷污鄰舍的妻、未曾虧負人、未曾取人的當頭、未曾搶奪人的物件、卻將食物給飢餓的人喫、將衣服給赤身的人穿、縮手不害貧窮人、未曾向借錢的弟兄取利、也未曾向借糧的弟兄多要、他順從我的典章、遵行我的律例、就不因父親的罪孽死亡、定要存活。以西結書18:14-18 結論是在18:20,「兒子必不擔當父親的罪孽、父親也不擔當兒子的罪孽、義人的善果必歸自己、惡人的惡報也必歸自己。」 先天對人的個性和行為有某種程度的影響,後天環境的衝擊也是一樣,但不管是先天或後天,人最終要為自己個人行為負責,神賦予人自由意志,給他們有自由作選擇權利,但有權利必有義務,他們不能為自己行為推卸責任。兩個禮拜前提到那個Minnesota Twin Study,其中有個個案是值得我們討論和思考的。研究單位訪問一對成人同卵雙生子,他們都是來自破碎家庭,童年時代父親經常酗酒,酒後就找孩子發洩怒氣。兩人長大後自力更新,到外地謀生,偶然見面但絕少回家,枉說與父親維持任何親密關係。研究人員探訪這兩弟兄時,他們都30過外,並且已經成家立室。雙生子的哥哥不但酗酒而且吸毒,最後因虐待孩子而搞到妻離子散,當問到為何會搞成這樣子?他說:「這有什麽大驚小怪?我父親是一個酒鬼,我身體有他的基因,我又在這種環境長大,我遺傳父親的個性與習慣,這是理所當然的事情。」之後,研究人員找到雙生子的弟弟,他也結婚生子,但讓人感到驚訝的是,他有一個美好的婚姻,幸福家庭,夫妻恩愛,孩子聽話乖巧,跟他哥哥家庭的情況完全不一樣。很自然,研究人員問為何他跟父親和哥哥判若兩人?弟弟說:「我看到父親這個樣子,發誓絕對不跟他一樣,我年輕時就決定要過一個健康快樂的生活,我要有一個滿足快樂的家庭。」 所以我們看到,先天對我們性格行為具有一種影響力量,後天環境也是影響人另一個因素,但我們都不可以用這些當作個人行為的一個藉口,神賦予人自由選擇的權力,而每個人都需要為自己的行為付上責任。人不能說,我天生是內向、悲觀、不擅長與人打交道,我的脾氣就是那麼暴躁;或者說,我成長的環境是三教九流,我父親是強盜酒鬼,我的個性都是家族遺傳。也許身高、皮膚顏色、頭髮等不是我們所能夠改變,但性格、習慣和行為都在我們掌管之中,我們的心境也在乎自己如何調控。 高偉雄(www.timothyko.com)

184. 後天的影響

  曾在網上看到一段短文,題目是:如何知道你是一個中國人?文章所指的人物對象是生活在美國土生土長的華人,當中提到上百點有關中國家庭的特色,這裡隨便列出十來個作參考: · 你大學念的科系,不是工程師、醫科、電腦,就是會計。 · 你一定會彈鋼琴或小提琴。 · 你家裡的烤箱會有一層錫箔紙(Aluminum foil) · 你家裡的洗碗機不是用來洗碗,乃是放碗盤。 · 你家裡把水煮開才喝。 · 你家是用grocery bags 作垃圾袋。 · 你父母跟朋友出去吃飯,他們一定搶著付錢。 · 儘管你家有信用卡,但每個月會把錢付清。 · 你家裡外出吃飯,從不點汽水或蛋糕之類的點心。 · 衛生紙大減價,你家買上百卷回家。 · 你家裡夏天很熱,冬天很冷。 · 你冰箱有一兩個小盒子,存放一些剩下飯菜,不知道放了多久。 生活在美國的華人看到這篇文章都會發出會心微笑,作者並非挖苦中國人,乃是道出典型中國家庭的文化特色,與其說這些行為習慣與生俱來,倒不如說這是家庭文化的產物。 生長在不同文化,不管喜歡不喜歡,他們生活習慣、個性行為都會受到成長文化的影響,這是不爭的事實。上面所講到那些文化特色,並沒有對與錯、好與不好的劃分。但出生在某些特殊家庭,他們從父母遺傳的行為個性,卻可以帶來很震撼性的衝擊和影響。 曾經有人追蹤在二百多年前美國紐約州兩個家族的故事,一個家族叫朱克,另一個是愛德華茲。兩個不同的家庭,兩個完全不同的後代。 馬克斯朱克(Max Jukes)是一個酒鬼,經常為非作歹。在他的1200多個後代子孫中,超過400人由於行為不檢染疾而致肢體傷殘,310人是街頭無業遊民、乞丐,200位是妓女,130個被判重刑的囚犯,60個慣竊,150多人犯淫亂和酒精中毒,7個職業殺手。 強納生愛德華茲(Jonathan Edwards)是來自敬虔的牧師家族,近千名子孫中,出了300名以上的傳道人、宣教士、神學教授,140位法官和律師,14位大學校長,120位大學教授,60個傑出的醫生,60位著名作家,無數個成功的企業家、國會議員及一位美國副總統。 為什麼兩個不同家族會有這麼大的差別?愛德華茲家庭數代相信神,他們以聖經原則為建立家庭的基礎,所以對美國社會產生正面的影響。反過來檢視朱克的家庭,父親是酒鬼,是屬於不健全家庭一族,一代傳一代,導致他後裔過的都是放蕩不羈的生活,孕育的子孫大部分成為社會上的渣滓。從兩個截然不同的家族身上可以看到,家庭因素對一個人有莫大深遠的影響。 講到家庭的影響,每個人都有很多不同的經歷。你有想過,在你成長過程中,什麽東西讓你傷害最深?有可能是周圍的人對你所講過的話,這些話包括: 『你是那麼黑!』 『你是那麼醜!』 『班上最醜陋就是你!』 『你最笨!』。 『世界没有你就天下太平..』 『我早說你沒出息….』 『你遲早當乞丐…』 『天下最沒用就是你 …』 『你比屠房的豬還要胖…』 誰跟你講過這些帶有傷害性的話?他們可能是你的父母、家人、親戚、朋友、鄰居、或師長,而他們對你所講的話,不管這些人所講的是真、是假、是好、是壞、是開玩笑、有意、無意,你毫無疑問照單全收,你完全相信他們所講的話,而這些話就如同烙在馬兒身上的烙印一樣,永遠留在你的腦海裏面,而你一生就這樣看你自己,你相信你自己沒用、很笨、沒出息、失敗者、很醜、很糟糕。儘管那是30 年前別人所講的話,你現在仍然記得清清楚楚,而且深信不疑。 除了先天因素,後天也是影響我們的個性,不過還有一點需要探討,下回分解。 高偉雄(www.timothyko.com)

183. 先天因素

  你可曾聽過基因遺傳這個名詞?一百多年前,一位奧地利科學家以花圃的豌豆作試驗,發現生物一些特徵和外形是由一種遺傳因子作決定,這個因子後來被定義為『基因』,後來經過深入的研究,科學家發現基因可以用來解釋許多的遺傳疾病。不但如此,科學家甚至發現基因對人的性格有決定性的影響。有人個性快,有個性慢,有溫和,有急躁,有樂觀,有悲觀,有外向,有內向等,這些個性多少與個人基因有關。科學家曾經作過一個很有趣味的研究,他們以一群只有三、四個月的嬰孩作實驗,在個別嬰孩背後故意把一個氣球弄破,實驗人員記錄嬰孩聽到氣球爆破聲音所作出的回應,有被嚇得要命而大哭,有些顯得若無其事,更有嬰孩大笑一場,希望再來一次。研究人員追蹤這些孩子一直到青少年,居然可以根據嬰孩聽到氣球爆破的反應而斷定他們的性格,原來文靜、好動、外向、內向的確與先天有關。 不過先天因素對人個性影響最有說服力應該首推心理學界最富盛名的明尼蘇達雙生子研究(Minnesota Twin Study),這是美國明尼蘇達大學多年前的一個研究計劃,他們曾經對50對同卵雙胞胎做過深入的研究,這些雙胞胎因著家庭因素,出生之後不久,就被不同家庭領養,從小就被隔離,而且都在不同的環境長大,相隔37年後,因著這大學研究才有機會碰面,出乎研究人員意料之外,這些從小被分開的雙胞胎,後來結婚生子,他們娶妻的太太名字居然是一樣,被配偶所吸引的原因也類似,所喝的啤酒牌子是一樣,生了孩子之後所取的名字也是一樣。他們個性非常相似,自然快樂程度也差不多。 講到雙胞胎,讓我們想到聖經舊約裏面所提到一對雙胞胎兄弟,哥哥是以掃,弟弟是雅各。根據聖經所描述的,以掃和雅各並非同卵雙胞胎,但從聖經的記載,我們知道一件事情,這對雙胞胎還沒出母胎以前,他們的個性就已經定型了。 以掃和雅各都是亞伯拉罕的後裔,父親是以撒,母親是利百加,兄弟兩人生長在同一個家庭,但他們個性在母胎就很不一樣,聖經說雅各是一個很會抓的人,在出生那一刻,他就抓住哥哥的腳,一方面這表示他不甘心落在哥哥後面,另一方面這也表示雅各天生是一個佔人便宜的人,那些不屬於他自己的東西就要占為己有。雅各這種『很會抓』的個性日後在成長過程中就更加明顯,他為求個人私欲可以不擇手段,所謂什麽都吃就是不吃虧,首先他用一碗紅豆湯買了哥哥以掃的長子名分,到了父親以撒晚年,他故意周身貼上有毛的皮,假扮哥哥以掃的模樣,好從父親身上騙取原來打算給哥哥以掃的祝福,怪不得他哥哥說,「他名雅各豈不是正對麼.因為他欺騙了我兩次、他從前奪了我長子的名分、你看、他現在又奪了我的福分。」創世紀27:35-36。雅各正如其名,是道道地地的大騙子,在出生那一刻就已經顯出他『會抓』的本性。 除了以掃和雅各這個例子,聖經還有其他地方讓我們看到基因遺傳的確是存在的,看看下列幾段經文: 「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羅馬書5:12 「我是在罪孽裡生的.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詩篇51:5. 「求你不要審問僕人.因為在你面前凡活著的人、沒有一個是義的。」詩篇143:2 「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 神的.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羅馬書3:10-12 聖經這裡所提到的,印證了一件事實,人犯罪、說謊、作惡這等事,可以說與生俱來,意思是說,犯罪行為是不用父母教導,也不用到課堂上課,乃是天生就會,每個人都一樣。人長大之後,這些犯罪技巧只會越來越熟練,說謊騙人技術越來越高明。 基因遺傳是無可爭辯的事實,而部份性格的確有先天因素,但不要把我們所有問題都歸罪於上天,人有犯罪的傾向,但不等於他一定會犯罪;另一方面,人也不可以把個人幸福快樂完全歸咎本性,先天只是影響我們個性一個因素,還有兩個因素決定人的心境。(下期繼續) 高偉雄(www.timothyk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