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5 – 情執

我們常說,天地有愛,人間有情,尤其是與我們在乎的人:家人、孩子、伴侶、朋友、同事,甚至是寵物。但是,你知道嗎?情感也可能演變成一種執着。當情變成執着,就會發展成恨,發展成痴。情執帶給我們和我們身邊的人無盡的痛苦與折磨。

那麼,什麼是情執?情執指的是對某種情感或情緒的執着不放。具體來說,它可以表現為一個人對愛情、親情、友情等的依戀,甚至到了難以自拔的程度。

我們時常在社會新聞中看到因愛成恨的案件,愛到要殺死對方。原本相愛的兩個人,其中一方變心提出分手,另一方卻無法接受這個改變,無法接受兩人的感情已走向終結的事實。當情變成了執,這種執念漸漸化身為恨意,導致曾經相愛的人互相傷害,最終可能一方失去性命,另一方面臨法律的制裁。

話說一個青年,生前是個卡車司機,與太太結婚超過十年,在親友眼中他們是對感情恩愛的夫妻,但在五年前,兩人感情出現危機,原因是太太出軌了,她提出分手,自此夫妻倆時常吵架,死者不斷懇求太太回心轉意,但不管怎樣,太太執意要分手,太太甚至後來搬走。漸漸的,為情所困的司機開始酗酒,結束生命的前一晚,他痛苦地坐在客廳,地上全是空酒瓶,他向兄長透露尋死的念頭,兄長非常擔心這個弟弟,不斷勸說,而當時死者也答應兄長,第二天會繼續去上班,未料那夜卻成了他們兄弟倆最後一次對話。

卡車司機的丈夫,把自己的幸福和生命意義完全寄托在這段關係上。當關係破裂時,他感到自己的世界也崩塌了,感到沒出路或希望。這種極端的情執不僅對他自己造成極大傷害,也對周圍的人帶來極大的痛苦和困擾。

2007年,發生了一起轟動的追星事件,被媒體稱為“楊麗娟事件”。楊麗娟是香港明星劉德華的超級粉絲,為了追星,她做了一系列匪夷所思的事情,最終導致其父親傾家蕩產,甚至跳海自殺。楊麗娟對劉德華的迷戀變成了一種情執,而她父親對她的溺愛也變成了同樣的執念。

在一次粉絲見面會上,楊麗娟與劉德華合影,使她對偶像的執著達到了無以復加的地步。為了幫助女兒追星,楊父在退休後賣掉房子,借高利貸,耗盡了所有積蓄,六次從甘肅前往香港,只為讓女兒能與偶像單獨相處90分鐘,以實現她的願望。然而,這無理的要求被劉德華拒絕,最終楊父跳海自殺,並在遺書中譴責劉德華。

楊麗娟對劉德華的執著反映了她的心理問題,主要包括幻想型人格障礙和痴迷心理。幻想型人格障礙是一種以幻想為主的心理障礙,患者通常會將自己置於一個虛幻的世界,逃避現實生活中的壓力和問題。楊麗娟長期沉浸在對劉德華的崇拜中,把他理想化,認為只要見到他,自己的生活就會變得幸福和圓滿。這種心理狀態使她失去了對現實的判斷,無法理性地看待自己的生活和人際關係。

楊麗娟的「執著」也表現在她對劉德華的不理智行為上。她放棄了學業和工作,甚至讓家庭背負巨額債務。這種過度的痴迷不僅對她自己的生活造成了嚴重的負面影響,也對她的家庭造成了巨大的壓力。她的父親因無法承受這種壓力,最終選擇了自殺。

從楊麗娟的案例中,我們可以汲取許多重要的教訓。首先,要理智對待偶像崇拜。崇拜偶像本身並不是壞事,但如果過度沉迷,就會導致失去自我。我們應該欣賞偶像的優點,但也要清楚地認識到偶像也是普通人,有自己的生活和空間。

在楊麗娟的故事中,她的家庭面對她的執著行為時,沒有採取有效的干預措施,反而被捲入其中,最終導致悲劇的發生。這說明在面對家人或朋友出現心理問題時,我們需要及時提供幫助和支持,鼓勵尋求專業的心理諮詢和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