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來順受
相信除非不得已,沒有人喜歡「逆來順受」的。因為這句話一般是形容
負面和消極的人生。不過聖經上有好些例子和教導好像要我們「逆來順受」。
但是如果仔細研讀這些經文和例子,就可看出並不是世界上的所謂「逆來順
受」的人生,而是有特別意義、積極和有更高的目的。因此對這話應作正確
的詮釋。下面就用約瑟的故事作例證。
約瑟本來是他爸爸雅各十二個孩子中最受寵愛的一個。也就因為父親的
偏寵而引起其他弟兄的不滿,生妒忌,以至陷害,幾乎引致殺身之禍。結果
從尊貴的寵兒被出賣成為埃及人的奴隸。這不但是逆境,可以說是飛來橫禍。
對這樣的橫逆遭遇,約瑟是全盤接受了。雖然聖經沒有記載約瑟當時對這「逆
來」的反應如何,但可以推想約瑟沒有怨天尤人或報復的心態,因為當約瑟
在埃及為奴的時候,聖經對他記載了一句很重要的話,就是「耶和華與他同
在」(創三十九2)。與神同在,就是順服神,所以約瑟對「逆來」是「順
神而接受」的。這不是單單說說而已,是經得起考驗的。因為當約瑟被女主
人用美色引誘的時候,他寧冒性命危險而拒絕,說:「我怎能作這大惡,得
罪神呢?」(創三十九9)可見他無論在何景況,心中都有神。但並不因此
逆境就不再來。約瑟因為愛神敬神,拒絕犯罪,反而被關到監牢裡。再一次
約瑟不因被冤枉下獄而抱怨懷恨,因為聖經再記載在監牢中「耶和華與約瑟
同在。」(創三十九21,23)後來約瑟因能解埃及法老的夢,不但獲得釋放,
且被法老提拔成為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大臣。但請注意,約瑟連在這關鍵
時刻,仍沒有高抬自己,反而向法老說明他的解夢能力不來自他自己,是來
自他的神(創四十一16)。後來,當他與賣他的兄弟重逢的時候,說出了他
對自己一生「逆來順受」的真話。他對弟兄們說:「現在不要因為把我賣到
這裡自憂自恨,這是神差我在你們以先來,為要保存生命。」(創四十五5)
「從前你們的意思是要害我,但神的意思是好的,要保全許多人的性命,成
就今日的光景。」(創五十20)
由上面的故事可以看見約瑟「逆來順受」的真正原因與動機。原來他與
神同在,明白神的旨意,所以就不 在乎自己的愛惡或禍福,心中無怨無尤,
正是「君子坦蕩蕩,小人常戚戚」。
其實「逆來」是人生難免的事實,而是常常會發生。中國人有句老話「人
生不如意事十常八九,如意事十無二三。」所以問題不是有沒有遇到「逆來」
的時候,而是對所謂「逆境」的看法如何,反應如何,和如何「順受」。正
確的「順受」應詮釋為「順著神的旨意接受」,不是對逆境一味盲目順受,
然後怨天尤人。「順著神旨意的接受」是無論在任何困境逆境中都依靠神、
信賴神,有積極的行為,並作榮神益人的事。那就不是消極和負面的「逆來
順受」了。 (馬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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